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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與稅務篇

Q 屋價金履約保證是什麼?比銀行的交易安全制度更安全嗎?

答: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是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由公正、獨立的第三者(通常由建築經理公司擔任)控管買賣價金與產權文件,並依據買賣當事人所簽署的契約內容,執行價金的交付任務,以確保交易過程的透明化與安全性。在詐騙頻傳的今日,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可以在高風險的房屋買賣中,獲得價金安全的基本保障。如果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的任一方違約,受害的一方均可依法定程序取回房款或確保產權無虞。

履約保證的2種形式:

一、買賣(契約)價金履約保證:如果交易失敗,履保公司會把得到利益一方已經取得的非法律上應得的利益,例如剩下的價金或不動產產權完整歸還給受損失的一方。也因為擔負的保證責任比較大,這種履保通常要收取手續費萬分之4~6(成交價)。

二、已收價金履約保證:也就是說專戶只對【已收受之價金總額】做保證的動作,交易失敗,銀行僅負責退還已經收進專戶的價金總額而已,其餘法律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某些銀行會開辦類似的專戶服務,供買賣雙方使用。

對買賣雙方負責擔保的內容(優點)是:

一、對於買方的保障: 在過戶之前,買方陸續交付出去的房屋價款,暫時都由銀行履保專戶保管,屋主一毛錢都拿不到,因此也不必擔心過戶之中房屋忽然被查封或現實上無法過戶,買方已經付出的款項卻可能需要大費周章走法律途徑向屋主追討的麻煩,同時也可以避免賣方惡意一屋二賣的風險。 賣方若不能依約如期履行契約所定的過戶登記義務,買方可依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約定方式,完成向賣方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除非賣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履約保證公司依約即可返還買方已給付之價金(扣除稅額等費用)完整歸還給買方。

二、對於賣方的保障: 由於買方的付款全都進履保專戶裡保管,屋主不必害怕買方中途反悔不買(買方若違反買賣契約,依照合約,已支付的款項將會被屋主沒收),也不怕房子過戶完成了卻拿不到完整尾款。 買方若不能依契約如期履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過賣方依照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約定方式,完成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後,履約保證公司保證可以回復賣方不動產所有權;但若因故導致賣方無法回復所有權時,履約保證公司也會確保賣方可收到全額買賣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