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合約書怎麼簽?6步驟確認坪數、付款時程及違約金注意事項!

買房簽合約時常見的3種合約類型
不動產市場常見的合約類型常見主要有三種,下方就帶你瞭解這三種不同類型的合約,幫助你可以保障自身權益:
1.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2025年內政部大幅修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新增多項保障購屋人的條款,強化面積確認、款項保護、交屋標準等保障。此類合約是目前購買預售屋最常用的合約類型。
2. 成屋買賣契約:買賣已完工或已使用過的房屋時所簽的契約,重點在產權清晰及房屋現況點交。
3. 履約保證契約:確保購屋款項專戶管理,降低款項被挪用或資金不透明風險。
簽合約時6大內容注意事項
當你要簽預售屋及中古屋的房屋買賣合約時,需注意簽約時的相關注意事項,以下就針對房型的種類不同,來為你介紹需了解的注意事項:
預售屋合約注意項
1、面積與產權確認:
必須明載主建物、附屬建物(如陽臺、雨遮等)、共有部分及車位坪數。依政府新規,建商須提供建造執照副本及施工圖說供買方查驗,以確認坪數準確無誤。
*面積若與合約誤差超過一定比例(通常為 3%),買賣雙方得解除契約。
*面積若與合約不符,建商需依契約全額補償差額(坪數不足),嚴禁以其他方式折抵。
2、付款方式與時程:
合約應詳細規範各期款項金額與支付時間,特別是包含訂金、簽約金、分期工程款、交屋尾款等。
3、交屋保留款:
交屋尾款 5% 為保留款,必須明確約定,於驗屋無重大瑕疵且修繕完成後由信託專戶支付建商,此為定型化契約強制保障。
4、交屋日期與違約:
合約應明確約定預定交屋日期及房屋狀況標準。如逾期交屋,建商須依約定按每日萬分之五(法定最低標準)賠償買方違約金,且不可因不可抗力因素隨意延期。
5、貸款處理與解約:
合約中應規定,若貸款未審核通過或金額不足,買方得解除契約並要求建商無息退還已付費用。此為保障買方不因貸款問題被迫繼續履約的關鍵條款。
6、合約空白處理:
合約中不可留下空白欄位,所有空白處均「應劃銷」或明白標注「此處空白」,避免日後被人任意加註不利條款。
中古屋合約注意事項
1、 坪數與現況確認:
須明載建物權狀登記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及車位坪數。主要以建物謄本記載為準。合約應附上房屋現況說明書,確認附贈的裝潢與設備。
2、付款方式與時程:
合約應詳細規範各期款項金額與支付時間(通常為訂金、頭期款、貸款撥款、交屋尾款)。所有款項皆須透過履約保證帳戶專款專用。
3、交屋保留款:
應約定交屋尾款作為保留款(比例雙方協議),於點交當日驗屋無瑕疵且水電、管線、附贈設備確認正常後,才結清交付給賣方。
4、交屋日期與違約:
合約應明確約定點交日期與房屋現況標準。如賣方逾期交屋或買方遲延付款,雙方須依約定(通常為買賣總價的定額比例或日萬分之五)賠償違約金。
5、貸款處理與解約:
應在合約中明確規定,若因非歸責於買方的原因(如銀行鑑價不足、貸款未核准),雙方可協議延長貸款期限或變更付款方式;若仍無法達成,應約定買方得解除契約。
6、產權瑕疵保證:
賣方須保證房屋產權完整、無糾紛、無占用,且須擔保**「無滲漏水」(依各地區習慣,通常為交屋後六個月內)及「無重大瑕疵」**(如輻射屋、海砂屋、兇宅)。
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內政部)
如果你已經確定要進行房屋簽約,以下也提供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範本,讓你在進行房屋簽約時,也可以有一個參考: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2023修正版,自112年7月1日生效)
此範本由內政部於民國112年6月19日修正部分條文,並自同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可於內政部及網站下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以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檔案。
2025年「新規」與修法草案重點(*正在預告中)
內政部於2025年6月、8月間公開指出,將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法方案,強化預售屋交易的保障機制,並預計縮短預告期以加速審查流程,且內政部也計劃與消保團體、不動產公會共同推動「預售屋購屋手冊」,協助消費者理解履約保障機制與契約條款要點,以下就方向重點整理說明如下:
● 責任擔保機制:
– 買方繳納價金須專款專用於興建工程,避免初期款項被挪做開銷或銷管費使用。
– 契約中應明載信託專戶的名稱與帳號,讓買方可直接匯款至信託帳戶,減少中間挪用風險。
– 賣方簽約時應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讓買方理解資金的保障機制與自身風險。
● 其他:
– 明定價金動支的合理時機(如地下室開挖後或結構完成後才能動用)。
– 購屋者信託款項不得被強制執行,如建商破產或拍賣土地、建物時,購屋者應有優先受償權。
彙整表如下供參考:
| 項目 | 已實施的範本(2023版) | 正在研議/預告的2025新規草案 |
| 契約審閱期 | 至少五日 | 無變動公布 |
| 審查內容 | 建商廣告責任、建材與設備規格、付款方式等 | 新增保障:價金專款專用、明定信託帳戶、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 |
| 價金管理 | 無明定用途要求 | 明訂專款專用與動支條件等 |
| 信託與資金安全 | 有信託機制但流程不明確 | 強制匯入信託帳戶、提供說明書 |
| 法律保障 | 無優先受償保障條款 | 預計新增信託資金不得遭強制執行與優先保障條款 |
2025年新的預售屋契約規範提供更多實務保障,買方應善加利用;建議購屋人可上內政部官網下載最新版範本,並請專業律師或代書審閱合約,自己也應花時間了解合約內容,確保契約符合最新法規,亦能讓購屋過程更安心順利。
住商艾佳房市小編:
深耕房地產領域多年,擁有豐富的房地產經驗與知識,擅長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析土地及房屋買賣議題,協助釐清正確的觀念。
領域經驗
・ 房地產投資&市場趨勢分析
・ 北、中、南各地區不動產市場研究
・ 土地、房屋買賣契約審核
・ 不動產稅務規劃&法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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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如有異動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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